法律问答

离婚时放弃了财产分割,离婚后反悔了,现在有办法吗?

离婚
2019-07-22 18:5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的协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生效前都可以反悔。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何时生效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
    婚没离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因此,在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前,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未生效,可以反悔。
  • 同居赠与财产怎样才能不反悔:理论上没有绝对不可以反悔的方法,公证的赠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比如受赠人严重伤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时可以撤销赠与,婚前财产协议如果把本属于一方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本质上也是一种赠与,特定情形下同样可以撤销。婚前财产协议还受合同有效性的限制,无效、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比公证赠与更多。
    上述两种途径,同时还有婚姻法彩礼返还的可能性,如婚后没有同居,一方因赠与而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离婚时都可以主张彩礼返还。
    但法院审理财产纠纷案件,除了理论还要讲证据,如果你拿不出赠与的证据,该房产在婚前就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发生纠纷时法院会推定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所以只要你销毁出资、赠与的证据,就可以做到无法反悔。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子的产权有一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