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6月28日被车撞成重伤,住院43天,回家修养,直到2019年4月到医院取出钢针还需后期治疗,保险公司赔偿了医药费,但是其他费用只赔付43天的,肇事司机也不赔付任何费用,这合理吗?谢谢

2019-07-23 01:2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的医疗费,全部由公司承担。
    工伤医疗期内,公司必须支付你工资
    工伤如果没有导致残疾等级发生,没有其他赔付
    你现在有异议,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发生2年内,员工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比较难取证了
    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吧,协商不成,再考虑去劳动局。
  •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如果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应该给予被保险人社会保险的机构无正当理由不赔,那么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因为社会保险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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