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顾问你好!我所在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0.45元每平方米,请问物业公司应该提供那些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23 08:2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
    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 物业费分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和正式物业管理收费。
    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
    经房管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
    并公示在物业规约、房屋销售合同之中。
    物业公司同时应将房管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上方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做收费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部分地区在收费前还要去的《收费许可证》。
    正式物业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协商制定标准,或经过物业招投标形式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并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经业主大会通过的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后,分别报房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批准。
    继续由前期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且延续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的,可以不再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 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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