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结婚一年半没结婚证 彩礼用返还吗?

2019-07-23 09:20: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发生家暴导致离婚,不用返还彩礼,但是受害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离婚赔偿。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支付彩礼的一方(一般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在你们之中,因为家庭暴力离婚,那么你可以根据法律,要求男方一定的赔偿。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是否返还彩礼不能一概而论,在司法实践中还需具体考虑以下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两年以下),根据实际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2)在同居期间女方有流产等伤害女方身体情形的,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已经办婚礼仪式、一般公众已知悉的,根据实际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达到两年以上的,不应返还彩礼。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导致女方以后不能生育的,则彩礼不应返还。
    (6)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彩礼全部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消费,则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且育有子女的,彩礼可不予返还。
  • 没结婚证是就没办理结婚登记还是结婚证丢了,如果是前者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如果是后者起诉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证明才能立案。离婚时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彩礼才退还: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
    二、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
    三、既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但是由于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绝对困难的。嫁妆如果是女方买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应予以返还。看病由你娘家花的钱,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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