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别人做创业贷款担保人,到期别人如果不还钱或者还不上,但是他有房子和车子,银行是让我还钱还是拍卖他的东西?

拍卖
2019-07-23 09:2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面,对于银行而言,收回贷款本金是第一要务。追责对象为债务人和担保人。据你描述是多人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银行有权力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责。另一方面,担保人应当对贷款有保证还款的义务,若不能还上。
    银行可以对其起诉综上所述,银行有权利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而且有权利要求偿还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 不还贷款,银行起诉的不良后果有以下:

    1、借款人的信用受到影响。由于银行对借贷人的个人信用比较看重,如果一旦还不上款,个人的信用就会受到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再贷款。

    2、产生罚息增加日后还款压力。如果借贷人还款还不上的话,是会随着时间的前进而产生罚息的,这样一来,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就会被增加。

    3、贷款逾期一两个月的话,银行不会立刻就起诉,一般会先打电话来催借款人还款,还不行的话,银行会有专门的人出面跟借款人沟通商量的。

    4、经沟通无效的,如果借贷人是提供了抵押物做抵押贷款的话,经多次催缴无法还款的,抵押物将可以被拍卖后用于偿还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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