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给我装修房子,交了二万五定金,现在报价太高,现在公司要求把余款交齐才发货,我感觉被骗了,我现在只想,要定金的货,他们现在也不给,请专业人士给个建议

2019-07-23 09:4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中,房产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一般来说交纳3~10万元,但是 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如果房屋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因此定金并不是越多越好。
  • 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
  • 定金合同关系的效力是附属于转租合同关系(主合同关系)的,如果后者无效,前者也就失去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要让他双倍返还定金,前提是他与上家签的合同中约定了他有转租的权利,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这一点,你是无法要双倍的.另外,录音不需要对方知情,只需要是在公共场合录制(如茶座),而且内容不包含个人隐私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