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8点,一妇女去邻居家,因为纠纷吵架,两人都动手了,邻居家女的胳膊有淤青,事后一天报警了,现在邻居女的去医院了,要求赔偿,该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7-23 10:12: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事纠纷警察大多数以教育和调解为主,你也不希望把你们两个都拘留罚款吧?如果确实是家庭暴力,你可以告诉警察事情,请求验伤,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完全可以法院判处离婚
    如果有必要,你应该向司法部门申请离婚,在一定期限内,对方不同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如果他已经侵犯你的人身自由权,可以报警。
  • 具体看是什么纠纷,如果对使用权没有异议的土地纠纷,对土地确权办证并没有影响,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纠纷,则需由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决后再进行确权颁证。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行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