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亲戚在外有外遇,一天我和他老婆找到第三者家,去敲门不开,他老婆就踢了门,进去后他们夫妻俩打了起来,第三者要推我们出去,被我挡了回去,后来我们就走了,事后第三者天天没事就用电话,短信骚扰我,还恐吓说要找人来打我,和我家,这样情况我可以报警吗?

2019-07-23 10:3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紧急联系人并不是担保人,你对朋友的借款行为并不知情,不会因为朋友单方填写其名字和电话就认定为担保人,所以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及催债的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网络金融平台对紧急联系人利用短信、电话,进行轰炸式的骚扰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短信恐吓罪相关规定如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第三者骚扰涉嫌名誉毁谤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依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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