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有一个小孩,抚养权给我,现在孩子还没上户口,出生证是随我的姓的,现在我再婚了,为免去日常很多的麻烦,想把孩子改为随现任丈夫姓,前夫也是同意的,我该如何办理?孩子还没上户口,要不要先上户口再改?

2019-07-23 13:1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办理程序: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 解除非法同居和孩子上户口:
    1、非法同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有合法的手续;
    2、解除同居及上户口都不是法律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3、解决原则: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应当随母亲;上户口罚款应当双方支付。
  •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那么,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前配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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