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法院调解离婚的,经过降低抚养费有给付的,对方和小孩没有血缘关系的,如果不给他带回去,对方会向法院强制执行吗?

离婚
2019-07-23 14:18: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两周岁以下),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能调解,只要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能谈得拢。关于法院调解:
    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
    2、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
    3、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法律上没有强制离婚这一说法。夫妻离婚有2种,一是协商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这里自己得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根据您们是否感情破裂而是否判决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