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只写了欠款数和欠款人名,没有写当时写欠条时的时间,也没有写还款时间,有诉讼时效吗?过了20年还能起诉吗?胜诉概率多大?

2019-07-23 14:2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仍享有起诉权。
    权利人因此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以实现自己的实体权利的权利,即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但并不因此丧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经审查确认权利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才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作为欠条、借条及欠款证明均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你出具的欠款证明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时间开始计算,因为从给你出具欠款证明之时你的权利应当已经受到侵犯。
    也就是说,你对公司的诉讼时效截止到2006年6月23日已到,故你现在要起诉公司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不能使你对公司的时效等到支持。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其担保责任,以维护你的权利。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没有签订欠条,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起诉的,不签借条,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有上述证据,起诉时法院通常可以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 调查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执行难”已经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很多时候,债权人胜诉了,拿着一纸胜诉判决却无法执行,反倒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即使知道胜诉了无法执行,也应当及时起诉,原因后面会说)。

    针对这种情况,《民事诉讼法》设计了财产保全制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这种尴尬。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所以,债权人如果发现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已经处于临界点,应立即委托律师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最后官司赢了却无法落实,空有一纸胜诉判决。

    同时,及时、恰当的财产保全措施,也是对债务人的一种有力威慑,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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