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双方想约定婚内协议,请问一定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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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
结婚证书; 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有关的财产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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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协议应担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合意即为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4.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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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
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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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
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完全没有必要花钱去做婚内财产协议公证。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
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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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