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班没有加班费,扣押毕业证。签了六年合同,实习期有10个月。法定节假日不放假,也没任何补贴

2019-07-23 17:1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工作时间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超出部门属于加班。另外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是有工资的,而且还是成倍的工资,具体为法定节假日上班可要求300%的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要求200%的加班工资。
    你可以跟单位就你的待遇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也可以委托律师给单位发律师函,指出单位的错误之处的。

  • 1、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你有权要求得到一份劳动合同,公司不给的你可以交涉,交涉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建议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自由辞职权。
  •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
    但是,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却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但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考勤等证据只是保存两年备查,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不对超过来两年的加班承担举证责任。一些省市甚至规定不支持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劳动者没有证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会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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