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去医院检查是否怀孕,检查前跟医生说过自己验孕棒三次有一次一深一浅,医生给开了验血单,结果出来说没怀孕,我说有炎症是否可以开药,医生也没说观察一段时间再看看可能太早检查不出这类话,直接给开了消炎药。4月5日感觉不对劲,好像有孕吐反应,赶紧去另一家医院检查,才得知已怀孕两月。现在找第一家医院要说话,对方说如果打掉,就承担手术费和一定的营养费,如果坚持生,后期检查出来有问题要手术,也一样,但是如果坚持生,产检没检查出问题,生出来有问题,医院不承担责任,因为我是在知道吃了药的情况下,坚持生的,就应该考虑这个后果。但是我没有任何先兆流产征兆,宝宝检查也没问题。医院真的没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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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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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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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