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里打工,现在天气热了。大家都穿低领的衣服,我旁边有个男的老是站起来看我衣领里面,还老是开一些尺度大的玩笑,老是摸我大腿,有时候还把鼻涕,唾沫弄到我手上,我该怎么办,可以找人事吗,可以报警告他性骚扰吗,我又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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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经济损失,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警方未必立案,属于一般的骚扰。如果对方反复骚扰,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可报警处理。公民的
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犯时,既可以要求致害人就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致害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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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的骚扰行为严重侵犯个人的自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精神失。
《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
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
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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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