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购买房屋后房贷办理不下来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不购买了。是否支付开发商赔偿金,谢谢

2019-07-23 20:1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如何办理二手房房贷?办理二手房房贷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呢?下面将这些程序按顺序分为以下九项,它们是:  
    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多数情况下首付款不低于70%,有些贷款人资质特别好的,方可以贷到八成。支付首付款后要求卖方出具收条,该收条将用于贷款资料中。  
    2、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书面资料,包括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资料(身份证和户籍本)、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或者结婚证)、房地产产权证、首付款证明,这些证明的复印件就可。  
    3、由银行指定估价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为此购房人还需要承担评估费用,一般为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4、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银行批贷,发放贷款承诺书。  
    5、银行与购房人(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6、建立存用贷款账户,划拨购房贷款。  
    7、房地产保过户当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银行抵押登记,办理贷款保险手续或者担保公司还款担保,为此购房人需要支付保险费用或者担保费用。  
    8、银行发放贷款。可以发放在卖方账户、也可以是买方账户、还可以是居间公司的账户,目前多数的做法是直接放款到卖方账户(上家),沈律师强烈建议您不要将贷款放至居间公司的账户,以免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居间公司挪作它用、卷款逃跑等。  
    9、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直到还清本息,终止贷款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如果办理二手房房贷等问题的相关介绍。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办理二手房贷过程中,手续会比较繁琐且复杂,有些人可能会选择通过中介公司或律师帮助。有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可能会利用消费者不懂或者比较畏难畏杂的情绪而增加消费者的支出或负担。因此,建议大家一方面要注意甄别中介公司,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对办理程序的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律师帮助。毕竟有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在旁为您作监督,能帮您省去不少心思。
  • 关于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你的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计算了。  开发商违约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 ;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有哪些  
    (1)、文件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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