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十岁了跟我前女友生活孩子的户口所在地是女方的 现在是分手了 我想要回女儿的扶养权 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获得扶养权?现在女儿跟我女朋友生活

,现在我前女友和孩子在老家县城带孩子上学 如果我在县城买套房子有没有可能获得扶养权?如果我前女友再婚 我是不是可以争取女儿的扶养权? 成功率多少? 谢谢律师希望回复。

2019-07-23 22:01: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兄弟姐妹间不抚养一般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为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建议一方面尽量先向政府民政部门、社区等申请应有的福利;另一方面兄弟姐妹私底下给予帮助,亲戚主动出面承担责任的话,可能会成为政府推卸责任的理由,影响应有权利的申请。
    兄弟姐妹之间到底要不要去帮助应该忠于自己的感情,不要被法律、道德这些条条框框枷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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