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释放,在监狱里两年多点,原判三年三个月,减刑四个月,不知是否能得到补贴,能去民政局领钱吗?

2019-07-24 06:24: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要明确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从上述概念来看,某人被判刑10年,执行两年后,因表现良好,经法定程序决定减刑,比方说减刑1年,那么,总刑期就是9年了。
    因为已经执行了两年,所以,只需再执行刑期7年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已经服刑完毕的时间,计算入减刑之后的时间。

  • 1.已经判完刑,还有十天上诉期,如果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诉期限上诉,说明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判决生效后,刑期在一年以上的送交监狱执行,刑期一年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
    2.一般都是送交就近的监狱,但也有例外,由省监狱管理局决定。
    3.减刑主要有两方面条件:一是形式条件。即已在监狱执行一年以上,两次减刑间隔一年以上等等。二是实质条件。即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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