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收到法院立案短信,事情是这样的,16年通过网上了解到一款x软件,就是通过平台借贷,私下给放款人高额返利,最后出现了资金断裂的情况,后期陆陆续续偿还了多次平台高昂的罚息,以至于最终无力偿还,如今放款人又将我起诉法院,现如今我是真没钱偿还,目前平台借款有本金6万左右,可是在借款期间,我曾多次私下转款,累计数额早已超过6万本金了,如今将我起诉法院,我该怎么办?我还有家庭,有孩子,我已经承受了这几年给我带来的伤害和压力,目前借款我是真的无力偿还,我该怎样?借助法律平台,希望能有这方面的见解和法律援助的人帮帮我!谢谢平台!

2019-07-24 07:4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借款,无力偿还: 
    1、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履行还款责任,作为债权人可以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2、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借款人不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于民事判决书,国家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措施,以争取最大程度的将判决书执行到位,包括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2000元。 网络诈骗与普通的诈骗是一样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