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今天去上班被车撞到了腿,之后司机叫交警来处理了,去医院拿了药回来,他们说现在等保险公司电话,是这样的吗?

2019-07-24 08:3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劳动者上班途中骑车闯红灯被车撞,只要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劳动者不是主要责任,则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车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车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承担。

  • 1、肇事司机拒绝赔偿或者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受害人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下,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主张相关合法权利,任何基于交通肇事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均应纳入赔偿总额,依据警方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计算肇事方应当给付的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发生后,先行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补充赔偿,不足部分根据双方的责任划分由肇事方或双方承担
    2、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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