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A说有一高中食堂要对外承包,我和我一战友合伙想承包,朋A说需要投资 朋友A说有一高中食堂要对外承包,我和我一战友合伙想承包,朋A说需要投资,我和我战友分别给了A10万元,和20万元,期间我们多次问A什么时候签合,何时承包,A却找出各种理由说让我们等,从去年八月份到今年9月份一直没有结果,我们感觉事情不对头,就去了学校了解情况,学校校长告诉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我们承包的事,也没见30万元钱,我们就问A,A却说把我们的钱他借给别人了,让他还钱他迟迟不还,要了好长时间,只给了我们15万元,现在找他要钱,打电不接电话,找不到他本人,他在街道办事处上班,他的这种行为属于公务员诈骗吗,有什么办法能把我们的钱近快要回来,能要回利息吗,因为我们的钱也是银行贷的款,这种性质属于诈骗吗

2019-07-24 09:53: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合伙人退伙债权债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 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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