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的后果是双方不能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其所生育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共有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没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