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公积金中心应及时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按期与单位核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