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分别建于83和99年,83年的有房产证,而99年的因一些情况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因开发,我们和开发商没有协商好,开发商属私人,但是政府部门威胁要强制拆迁而且没有房产证的什么补偿也没有,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任何去处理或者找什么样的部门我可以得到补偿.谢谢

拆迁补偿
2018-08-18 14:1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开发商征地征地补偿问题:
    1、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
    2、开发商征地拆迁,如果是很早以前,在费用方面,审计局多少都会审减很多,因为没有相关依据,在补偿方面就会相应补偿很少,不能说属于违法,但是由于没有政策支持,所以就很产生很多土地遗留问题。
  •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