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带头盔是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当地的交通法规来确定具体处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从2020年7月1日起全国开始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1、醉酒驾驶机动车;2、饮酒后驾驶;3、超载或超员;4、超速;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7、使用伪造驾驶证;8、记满12分继续驾车;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0、肇事后逃逸;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12、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