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川的农村户口跨省迁到重庆的农村户口,因为老家重庆农村目前在拆迁,房子也在,所以想迁回去,本来是以投靠父母方式来迁的,但是重庆这边派出所看到是四川的农村户口,跨省了,说满了35岁,不能迁过来。请问还有什么方式行得通?

2019-07-24 12:3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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