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法院拍卖第一次流拍,转第一次拍,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

拍卖
2019-07-24 13:5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法院拍卖所得的房产应如何办理手续: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 1、法律禁止流通之物,如毒品、枪支弹、盗版作品、珍稀生物等,不得通过拍卖的形式进行交易。
    2、法律对物品的流通有特殊限制的,应在具备法定条件下进行适当的交易。
    3、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有违公序良俗之物不得成为拍卖物,如拍卖他人生活隐私等。
    4、在商品交易中,交易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卖方应对发布的信息和出卖物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对出卖物承担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