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是台湾户口,父母离异,母亲是XX人,未取得台湾身份证,抚养权在母亲,跟随母亲来XX生活,出境超过两年,之前户口是寄在朋友家被迁出,护照快到期要更换,没办法恢复户籍怎么办,朋友不在给寄户口,找其亲人又怕被扣留台,怎么办?

2019-07-24 14:0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应该征得子女的同意。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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