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4月5日我租了一个毛坯房,由于房东人在外地,是由房主的姐姐代签,我没有看到授权书,2019.4.7日发现消防管道需要改造,询问周边邻居,隔壁租户的消防管道都由房主改造,于是我和房东姐姐谈判,房东姐姐当时口头答应二层阁楼建好后负责改造,我太相信别人没留下证据,到今天二层阁楼做好后房东姐姐反悔,改造由我负责,想咨询,1.他姐姐代签的合同有效不,2.消防管道改造由房主负责合理吗?

2019-07-24 15:15: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三)租赁房屋”。
  • 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针对这类口头协议,一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 (l)谈判是人的行为。谈判这一人的行为性质,对于谈判各方来说,既可以成为一种动力,也可以成为一种阻力。
      
    (2)谈判是满足需要、获取利益的行为。但是,谈判任何一方的需要都必须从与对方的合作中或从对方承诺的某种行为中才能得到满足。
      
    (3)谈判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沟通行为。谈判各方需要的满足在相互沟通中实现。谈判各方的沟通包括两个方面:利益沟通和信息沟通。利益沟通,即达成协议,求得双方利益的一致或互补,这是谈判的目的和本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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