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在吗? 我在去年申请廉租房。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廉租房,但需要提供我支付给前夫家庭的证明。我几经周折向法院多个执行庭收集到证明。今天找到社区递交资料。社区告诉我廉租房和公租房已经在去年八月停止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进行可以有住的地方。我现在居住在儿子和媳妇家里。因为孩子们即将有小孩了,我在这里住房屋太挤!加之我身体不好,成了孩子们的拖累。国家的福利我从来没有想去占。现在老了,真的希望有自己住的地方。所以才从去年折腾到今年。望给予指导!感恩!!!

2019-07-24 17:30: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其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一般是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廉租房程序比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申请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以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必须要依法登记,以规范收养的登记行为。这种登记可以很好地维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而且还能确定谁是被收养人的监护人,并且保护收养双方的合法权益。
    而当持有此证,就表示收养人是被收养人的监护人,需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而被收养人也要对收养人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