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案开庭时没有附带民事赔偿,当时不知道啊,现在己过半年,还能附带民事赔偿吗

2019-07-25 08:21: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强奸案是刑事案件,应该向公安机关报警。【2】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确认是强奸案后,再把资料交给检察院。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才会对强奸犯判刑。【3】被害人去法院申请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金,当然是强奸犯给付经济赔偿金。
    【4】对经济赔偿金,被害人可以和罪犯(家人)沟通解决,沟通不成的,赔偿金额大小由法院判决。【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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