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对B声称其挂靠某建筑公司的名义已承包了一个工程,资金不足,即与B签订合作开发协议,B即按约支付给A保证金500万元,A再给业主公司支付保证金500万元,后业主单位发现是A是私刻其挂靠公司的印章,即宣布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没收500万元。如何追回500万?

2019-07-25 09:3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合同无效后,所有条款都无效吗?
    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办法: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做了原则性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以上规定当然适用于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但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还做了专门性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