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开了工作单位一年后回到工作单位,应公司发展不理想被辞退,原来的工龄能算上么?

2019-07-25 12:1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拖欠工龄工资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讨薪。首先要有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条、工资欠条,日后用于依法追究所属公司欠款的证据。
    而且,还有8个正当且合法的途径可帮助员工兄弟讨薪:
    一、先协商。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时注意以下几点:
    1.要联合起来。可以选出代表协商;
    2.要主动亮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
    3.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工资的处罚,让老板们心生敬畏。
    二、拨打电话
    12333、
    12348、12351。当员工们不知所措时,可以拨打这3个电话,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
    三、申请调解。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和工会代表组成。
    四、找工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员工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五、找政府。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六、申请仲裁。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打官司。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打不起官司的讨薪一族,可以向欠薪老板和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
  • 关于被公司辞退问题的解答:例如,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了,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后有经济补偿吗?   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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