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婆婆,公公不和,导致丈夫跟我不和,一开始还能好好说话,现在动不动就要动手,一言不合还掐喉咙,还跑来我娘家要抱走六个月十四天的婴儿,我爸妈劝说大中午太热,有什么事说清楚,晚点再回去,等下我跟他一起回去,他说我爸妈软禁他还打电话报警,闹的不可开交。还打电话叫他爸还有兄弟来,扬言要跟我爸打架!要打我爸!我要申请离婚需要怎么做,请你们帮帮我。感谢

离婚
2019-07-25 14:06: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您坚持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所以即使您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做出判决。一般的,二周岁以内的孩子因为还有进行哺乳,所以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但是您与男方有两个孩子,那么也不排除一人抚养一个的可能性。孩子的抚养温柔,还会考虑到各方的经济状况、感情亲密程度等等,不能一概而论。至于法院到底会怎样进行判决,我们无法进行预测。
  • 婚外情自愿离婚申请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
    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