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关于房产的私人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是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的,现在想把另一方的名字也加上,写上是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属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然后签字画押,可不可以呢,有没有法律效力?还是说必须要去房产局走加名程序?这样私下签写的协议如果有效的话假如日后离婚的话房产每人所占具体份额是各占50%呢还是要在拟定协议时就详细约定好呢?

离婚
2019-07-25 14:2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与房屋所有权密切相关的,在这个高房价的时代,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才能保证自己是房子的主人。尤其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广大女性朋友更是对房产证加名字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  
    一、关于夫妻加名  无贷款的,直接去当地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贷款的,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师鉴证费,有的不需要。  
    二、父子间加名的  不管有没有贷款,可以有2种办法加名:增与和买卖。其实前者的费用实际操作下来是后者的3倍。因为做赠与的话要公证费、评估费,契税要3%,所以很不划算,一般推荐做买卖(除非你自己强烈要求做赠与)。做买卖也很有讲究,如果是亲属,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才可以在契税上有优惠。这里说的优惠,只是房价上的优惠。因为很多人说只是加个名字,不牵涉到金额买卖,但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加税。所以,可以到各个区县去问你所在地段的最低评估价,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打8折。如果有贷款的话,也同样先去银行做变更。再去交易中心做买卖。另外,这里交的契税是根据加几个人来定的,比如父母的房子现在准备全部给孩子,那就是加全额的税;如果给一半那就加50%的税。  这种比例有很多种可能,要根据实际情况定。同样,产证可以加名字,也可以减名字,其实方法是一样的,也是买卖加税。不过,如果是离婚的,只需拿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去交易中心就可以了;但是碰到家里有人去世,那就一定要去公证处了。  交易时所需的材料:  上家:房产证,产权人的身份证、图章、买房时的发票;  下家:身份证、图章,当然还有钱。  交易时所涉及的具体费用:契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5元、交易手续费5元/平米、产证105元+15元。  交易当天,上家必须到场,下家可以委托。另外,一本产证上的人进行买卖,2年内的也没有关系,不需要加全额税,也没有差价税。  以上就是对“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费用是多少”所作的解答。需要特别提醒大家一点的是,由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政策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在房产证加名字这件事情上,各地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费用也是不同的。为了大家能够及时顺利地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建议您不妨直接向当地的房产律师咨询,因为律师们对这一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

  • 1、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离婚时,这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从产权份额上来说,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2、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共同归还了贷款或者借款,女方有权对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的房产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3、男方有外遇,女方得提出铁的证据,法庭才支持女方获得补偿,否则只是空谈;
  • 涉外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异国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等产生争议。

    我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国内结婚的涉外婚姻,必须遵循我国的婚姻法律法规,这其中就包括对婚前协议的规定。

    这给涉外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这能否作为个性化“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
    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他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按照其规定的格式书写),然后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