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尽快的离婚怎么离!对方没有生育能力~一直拖着

离婚
2019-07-25 14:3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第一,在家庭生活中,一方没有生育能力,不是双方离婚的法定依据。是否选择离婚,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当事人也应该清楚一点,法律保护公民 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您好,凡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 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