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跨区转学,但是没办手续,直接到新学校就读了。原学校会不会注销学籍?

2019-07-25 20:0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需要的: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该先办理转户口手续,才能入读;  
    3、具体的转学籍手续及资料,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转入地的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
      4,当事人可以咨询班主任老师,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 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 父或随母就读)。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 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 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 。
    其他手续你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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