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欠我钱,打了欠条现在已经过期。想起诉他,现在找不到公司办公地点。怎么办?

2019-07-25 20:1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四,债主扣车虽然是违法的,但是只要没有故意砸烂车子,就违法不犯罪,扣车虽然违法,但是扣车有理,对付老赖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不要认为老赖欠帐不还有理。五,自己开车享受,欠帐不还,是明显的老赖行为,是可耻的赖皮狗,对付老赖也不能仁慈,用不犯法的方法对付是最好的方法。六,不管有权无权,在不犯法的情况下,用点讨债的非常手段是可以的,把欠款还清了,理所当然要退回车子。
  • 如果对方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
    (1)通过依法起诉该债务公司,在诉讼中将该债务公司的股东一并作为被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必须是执业律师,其他非执业律师代理人不具备资格)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向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的去向凭证,复印注册资金被取出的相关凭证,并让银行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到该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
    (2)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及调取该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宜,待案件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