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后方摩托车男,从右边超车要左转,超车之后,他看转不过去了,他突然停下致使我电动追尾,我脚部受伤,这样是谁的责任,

2019-07-26 01:07: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交通肇事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1、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在夜间前车没有尾灯,而形成的交通事故,前车要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后车撞上了行驶中的前车而形成的交通事故,后车要负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6、前车溜车或倒车往后撞车形成的追尾事故,前车要承担主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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