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还有一份签了未盖章,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6 09:36: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签订合同,可以授权代理人代理进行,授权委托手续合法即可。
    3、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发生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 关于合同只签一份问题的解答:《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例如,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未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
    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
    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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