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号中午被两个便衣警察带走问话,也没出示什么拘留证,逮捕证。后面去派出所咨询,说是敲诈勒索,目前人还在派出所问话,会不会怎样?

暴力伤害
2019-07-26 10:27: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依据第一条.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常见的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又如抢劫过程中的被抢财物。这是因为无论是诈骗罪中被骗的财物价值,还是抢劫罪中被抢的财物价值,均已经过价值鉴定,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都是明确、可知的,无需经过审理程序即可判定。
    合议庭在判决时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该份判决生效后可以作为执行依据,无需被害人走其他诉讼途径,可以说是节省了诉讼资源。因此,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时间具体多少,一般是要看案件进展速度的。因此如果敲诈勒索的情况下,被监视居住的话,依照上述规定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