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购车合同,写的是订金,同时合同也注明了己方不履行不予退还,现在有的地方更优惠,我想在其他地方买,订金还能退回来吗?

2019-07-26 12:1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不履行多久后失效?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是民法的概念,但其主要在民事诉讼中运用。要在民法上发生丧失时效利益的结果,在民事诉讼中就须先做出已逾诉讼时效的判断。
      《民法通则》共有七个条文规定了诉讼时效的长短、起算、中止和中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又用18个条文作了规定。
      后来,针对人民法院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就疑难案件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其司法解释和批复中对此问题有若干补充规定,基本上解决在实践中发生的问题。
  • 有些租赁公司会将已经租给用户的汽车抵押给银行为自己做资金周转,而他们与银行间的融资合同细则消费者无从而知。这样,消费者则需要承担较高的租金。所以如果你想以租代购买车,要在购车之前,衡量汽车租赁价格和价值的对比,最后选择多个租赁公司进行比价;
  •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  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 对于购车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于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