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姑妈和一个男人结婚领证了,但是男的是精神病患者,,他们是半路夫妻,我想问一下要是男方去世,女方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财产分配怎么分配,婚前不知道有这个病,婚后才知道

2019-07-26 13:3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继承按下列顺序分配:
    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处理,分配后有剩余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平均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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