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楼上卫生间漏水但不赔偿我损失,我该怎么办

2019-07-26 14:1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如果系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向租户追偿。对于邻居因为漏水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双方酌情商定,商定不成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
    业主也可以估计评估的数额赔偿邻居的损失。
  • 按照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1.首先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新房质量不合格,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2.如果是楼上由于装修不当等过错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维修;
    3.如果已过房屋质保期,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4.如果没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共有部分的应当由所有房主共同承担;
    5.如果是楼上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按公平原则仍然由楼上承担费用。如果提起诉讼,可能需要作相应的鉴定,鉴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和损失的数额。注意保存《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收据等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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