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现在老公生一子,和前夫所生两个孩子,但两个孩子都判给前夫,请问我和现在老公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

2019-07-26 16:5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华民共反家庭暴力》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家庭暴力报案应及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医、鉴定伤情
    民事行能力、限制民事行能力家庭暴力身体受严重伤害、面临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照料等危险状态公安机关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其安置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计生条例规定的奖励。
  •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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