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房子归女方,按揭还未办,现在要变更购房合同,以后按揭有女方负责,男方坚决不去签变更合同,如何处理?请解惑!

离婚
2019-07-26 18:3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重婚的民事后果. 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 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 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 ②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 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③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
    一.由此可以看出,在重婚存在的情况下,可以由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且不需要进行调解即可认定为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而判处双方离婚。
  •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