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来拆迁,可是拆迁的合同上却写的是申请拆迁,怎么回事?

2019-07-27 08:21: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是申请批准的机关。一般是对所属地上级人民政府或征地拆迁业务主管部门,不要对征地拆迁的执行单位或者用地单位写。
    其次是申请的理由。比如房屋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老人需要提前安置等等,要写出提前拆迁的重要性。
    再次是承诺。也就是批准提前拆迁后你会做什么,比如说严格按照拆迁政策配合政府工作,不参与今后其他项目的拆迁啦。
    最后是申请人。这个人必须是户主,必须能代表全家人。
    拆迁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
  • 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补偿款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则在本项内容中首先须明确被拆迁房屋坐落何处,是否属于拆迁范围之内,明确房屋坐落即明确房屋的区位补偿价等项的补偿标准,一旦经双方确认,该标准即确定,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将不会再就此产生纠纷;房屋的建筑情况,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
    房屋的建筑规模是影响拆迁补偿款项的重大因素之一,双方在协议中就此达成一致认识,同样有利于未来拆迁协议的顺利履行。除上述项目外,双方还可就房屋的装修情况与地上附着物等情况在这里进行记载,明确相关补偿项目。
    总之,越详细的记载越有利于减少纠纷,同样有利于将来纠纷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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