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他人造成轻伤一级怎么判,我们赔偿医药费了,而且还是未成年

2019-07-27 10:5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先报案,公安局根据法医鉴定结论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轻伤一级,有前科,刑期不满五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由法官根据犯罪情节和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表现掌握。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通常情况下会适当考虑其年龄状况来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
    具体情况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