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询问下 我的母亲是退休人员 年龄50 马上要51岁 在商场工作 属于外包人员。第三方把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没有给到我母亲一份。现在因为在工作中 我母亲在工作时间里摔倒 脚骨折了 在家休养。我想询问是否可以算做工伤。公司是否可以报销医药费用以及正常发放受伤期间的工资? 谢谢!

2019-07-27 11:4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
    2、病假工资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 可做如下处理:
    一、建议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
    二、如协商不成,搜集劳动关系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后你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时效为一年。
    三、如怀疑构成伤残,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标准是个专业的程序,猜测没有任何意义,依据结果你可享受伤残赔偿。
    四、如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具体赔偿额度,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程序得一个一个走,最终才能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额。----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好评!
  •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 所有疾病均可以用社保卡报销,社保卡的报销时针对不同医疗项目的不同额度来定的。
      社会保障卡保险范围及比例:
      门急诊符合社保规定医疗费用每年(
    1.1-
    12.31)1800元以上部分,在指定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将按照50%比例报销,社区按照70%比例报销。
      如果是本年度首次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自费、自付项目剩余2000元,其中1800元不能报销由个人负担,200元乘以50%(非社区)或70%(社区),将得到100元或140元报销费用。社保最高报销到20000元。
      住院,首次住院1300元以上,此后再次住院65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按照85%比例报销(三级医院,下同),30000-40000按照90%比例报销,40000以上按照95%比例报销,最高支付70000元。如果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超过70000元,将按照70%比例报销,社保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70000元(不含门急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