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已婚女性,户口没有动在老家,家里只有父亲一人但不长期居住在一起。父亲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于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没有家庭经济来源,这种情况能申请低保吗?我的户口会不会影响低保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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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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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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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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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
(一)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二)康复性治疗的确认;
(三)劳动能力鉴定;
(四)生活护理等级鉴定;
(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六)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七)旧伤复发的确认;
(八)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鉴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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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